離港清稅教學:手續、文件、所需時間及常見問題
隨住疫情慢慢好轉,很多港人都打算趁住英國和加拿大針對港人的移民政策仍有效,盡快打點好一切移民手續後離開香港。辭職時記得告知僱主自己離港的打算,並在離港日期前至少一個月完成清稅手續,否則可能會被罰款 $10,000,得不償失。其實清稅的手續一點也不複雜,最快可於一兩日完成,更有機會獲退回上年度多繳的稅款!本文會介紹離港清稅的手續、文件、所需時間及常見問題。
清稅是甚麼?
清稅,顧名思義就是指「清繳稅款」,只適用於在香港一般有稅務責任且將會離港的人士。根據《稅務條例》,以下3類人如果打算離港超過1個月,就要在離港前通知稅務局,並清繳所有稅款。¹
- 需繳交薪俸稅的受僱員工。
- 已出售名下物業,並需要就利潤繳交入息稅的人士。
- 已結束名下業務,並需要就利潤繳交入息稅的人士。
如果物業仍是在出租,或者業務仍在經營中,就不用提早清稅,但要向稅務局更新通訊地址(如有),離港後可如常每年報稅。
離港清稅手續
第一步:通知僱主及稅務局
確認預計離港日期,並至少提早1個月通知僱主及稅務局。決定辭職時就應該告知僱主自己離港的打算,讓僱主也有足夠的時間履行其責任,包括提交IR56G表格及給予僱員一份副本,並暫時扣起最後一期的薪金。
第二步:提交報稅表(BIR60)
稅務局會在收到通知後發出報稅表,僱主應盡快填妥後連同其他佐證文件提交。如果想加快清稅手續,可以親臨稅務大樓辦理。與評稅主任會面後,就會有初步評稅結果,並於稍後收到「繳稅通知書」。
第三步:繳交稅款
如果即日就收到「繳稅通知書」,可以直接到 1 樓的郵局或ATM交稅,然後返回 7 樓收稅組領取「同意釋款書」副本。如不能親自領取,稅務局也會郵寄給僱主及僱員。
第四步:收取最後一期薪金
僱主在收到「同意釋款書」後,就會向僱員發放之前扣起的尾糧。
離港清稅文件
以下為清稅手續所需的文件:¹
- 僱主提供的 IR56G 表格副本(如離職時沒有向僱主索取,則需以「清稅自我聲明」代替)
- 終止僱用合約的證明
- 尾期糧單
- 申索免稅/扣稅項目的佐證文件(如適用)
清稅地址
如果打算親身辦理清稅手續,就可以前往灣仔告士打道 5 號稅務大樓 ,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8:15am – 5:30pm。首先到 1 樓中央詢問處領籌,再按職員指示到相應的樓層(視乎你檔案所屬的組別)交文件,並與評稅主任會面。
清稅時間
| 時間點 | 應辦∕注意事項 |
|---|---|
| 預計離港日期前至少1個月 | 通知僱主及稅務局 |
| 提交報稅表(BIR60) | |
| 親臨稅務大樓辦理清稅 | |
| 離港前 | 繳交稅款 |
| 領取「同意釋款書」 | |
| 收取尾糧 | |
| 完成清稅後/離港後 | 每年如常報稅(如仍有應課稅收入) |
離港不清稅會點?
納稅人和僱主兩方都有責任,各自通知稅務局並辦理有關的清稅手續。稅務條例(第112章)設有罰則,針對違規的情況,罰則水平為第3級罰款(10,000元)。³
清稅要預約嗎?
不用預約,只需到稅務大樓領籌並輪候即可,但要預留足夠的時間,否則未必能在即日獲得初步評稅結果和「繳稅通知書」。
清稅後可以退稅嗎?
在清稅的過程中,如有多繳的稅款,稅務局會以支票形式退還。退款支票會以平郵寄往你的通訊地址,並須於支票發出日期 6 個月內存入銀行戶口。所以離港後應盡快向稅務局更新通訊地址(如有),並最好保留一個香港銀行戶口。⁴
自僱人士離港清稅
無論你是否受僱於個別公司,只要在香港有應課稅收入就有報稅和繳稅的責任。有很多人(例如大學生)因為未開始全職工作,所以從來都沒有報過稅/申報收入。但其實只要有打過工,即使是part time工作,僱主一般也有向稅務局申報。如果不確定自己有沒有未繳付的稅款,最好還是親身到稅務大樓,請職員檢查你的檔案,就可以一覽以往各個財政年度的應課稅收入。
如果打算移民/永久離開香港,除了清稅外,也不要忘記你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,幫補移民基金。
資料來源:
1 稅務局:即將離港 – 僱主和僱員應遵辦的稅務規定
2 稅務局:離港清稅 – 僱主及僱員應辦∕注意事項
3 稅務局:遵從法規
4 稅務局:退還稅款
5 稅務局:將會離港的納稅人
最後校對日期:2023 年 1 月 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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